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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宫外孕女子术后欠四千元医药费开溜

2010年09月28日 10:20字号:T |T

惊!

这个女青年今年26岁,未婚,宫外孕,医院立即进行手术;但术后欠下了4000多元的费用“失踪”了。

叹!

根据医院规定,病人欠费无法追回的,相关医护人员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救了她的医护人员要为这4000多元买单。

手术后闪人

男友称“她跟我没关系了”

26日,记者来到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负责收治该女子的六病区副主任医师曹凤如告诉记者,女子是24日来的,中午11点多钟医院开了住院证,下午4:30住院,交了1000元押金。

在住院记录上,记者看到该女子叫罗某,26岁,江西人,身份证号码3622281984100144××,在扬州打工,登记的地址是扬州市邗江区蒋王镇长江一路。医生介绍,陪同她来的男友姓甘。

曹主任告诉记者,罗某当时的情况是:腹中的婴儿没有长在子宫里,而是“怀”到了输卵管内,经检查腹腔内已经有血,需要立即做手术。24日晚6点,手术开始了;晚8点多钟手术结束,很顺利。术后,患者产生了7000多元的费用。

因为罗某没有提供医保卡,属自费看病,24日手术前院方就提醒她交钱,但她说术后交。25日上午,医生再次请罗某将余款交清,几番催促后,其男友才交了1500元,尚欠4000余元。26日上午,医生查房时还一切正常;可到了10点钟,罗某及其男友、陪护的女友竟都不见了。医护立即按照罗某男友小甘留下的联系电话打过去,对方竟说“那个女的已经跟我没有关系了”。

医生犯愁

为“落跑病人”承担四成费用

护士告诉记者,据病友反映,罗某等三人是慌慌张张离开病房的,大家还劝过她“不能下床”,但三人还是执意走了,走得还很匆忙。

曹凤如说,女子刚刚做完手术,身体还很虚弱,还有挂水、消炎、增加营养素等等的后续治疗需要跟上。像她这样耽误治疗,必定会影响身体恢复。为了逃费竟不顾身体,简直是太不值得了,“24日晚,我们加班给她做手术,不拿加班费不说,还要因为她逃费而赔钱,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曹凤如表示,根据医院的内部规定,患者逃避费用的,医护人员大约要承担四成的费用,余下的“大头”由医院买单。“有医保卡的患者可以先治疗,没有卡的自费患者需要先交费后治疗。以前医院也发生过逃费的情况,加重了医院的负担,医院出台医护人员承担部分责任的规定也有道理。”

目前,相关医生已经报警,扬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据悉,“罗某”系真名,身份证号也真实有效,江西当地警方也已开始调查罗某。

让医生“赔钱”

已成各医院“潜规则”

患者“逃费”,要相关医护人员承担责任,这到底合不合理?昨天,记者采访了扬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储明处长。他告诉记者,其实扬州所有的医院都有类似的规定。

储明说,医生护士以挽救患者生命为天职,但对患者实施必要的管理、负起必要的责任也是应该的,医院这么做也属无奈之举。如果患者跑了,费用收不上来,医院负担也很重。

而记者也了解到,类似患者逃费要医生“买单”的情况,在南京多家医院也普遍存在。一般来说,病人逃费了就要扣科室,而科室最终要算到相关医护人员头上的。知情人透露,“医院一年被逃费几百万很常见。”

本报记者 陈咏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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