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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家庭收入,吃低保还要看家庭财产

2010年09月29日 11:19字号:T |T

□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 民政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排查不合条件的低保户。上海市民政局相关人士昨天透露,民政部门拟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引入到低保核查之中。目前,上海正在研究调整城乡低保准入条件,今后除了家庭收入外,低保家庭有价证券、存款、房产、车辆等“家庭财产”都有望被核查,堵住低保漏洞。对于低保人员的“家庭财产”核查有望在今年年底首先在部分区县试点,并逐步推开,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根据规划,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将在民政、人保、税务、公积金、房管等多个部门间建立“电子比对专线”,通过纳税记录、车辆登记、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了解申请者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引入到低保核查前,上海将根据居民实际生活状况等重新调整城乡低保准入条件。”上海市民政局相关人士透露,低保标准一直按照家庭收入设定,没有特别提出“家庭财产”的概念。目前,民政部门已经拟定了一份低保准入条件初稿,正在等待各方面论证通过。不过,家庭收入仍然是认定低保户的基本条件。据悉上海对低保人群每年都会复查,对特殊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有劳动能力的人群每季度核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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