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国土部住建部再出重拳 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2010年09月29日 11:20字号:T |T

土地闲置现象普遍图据CFP

为防止囤地,通知规定,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由楼市回暖引发的二次调控预期,终见端倪。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10号文”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通知表示,将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并督促地方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落实各部门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土地交付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通知》从住房用地供应和审批以及批后监管等多方面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增加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将直接打击当前房地产用地开发过程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囤地。

《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通知》要求,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对于土地市场,《通知》要求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根据国发10

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为了防止企业囤地,《通知》要求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房价高地区增加中小套型限价房供地

“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最近中央一再重申,将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新政实行5个月来,全国房价却依然上涨。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业内人士猜测,“不差钱”开发商之所以敢于继续坚挺房价,是看到新政执行的不彻底性,或许将倒逼中央二次调控政策的出台。

在各界的猜测中,官方再度出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上述《通知》强调,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通知》要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同步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对改变上述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作为商品住房销售的,要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据《第一财经日报》、新华社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建议:

开征房产税降房价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建议,由于目前土地城市化进程快于农民工进城的速度,对于自愿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要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和援助范围。报告建议,政府部门要通过开征房产税等多种措施,降低城市商品房价格。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智库型基金会。发改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是该报告的主笔之一。报告披露,到203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会达到65%。这就意味着到2030年要解决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进城和落户问题。

报告建议说,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扩大城市居住用地供给、降低土地价格、开征房产税等多种措施,从总体上降低城市商品房价格,大幅度扩大廉租房和公租房供给规模,把自愿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和援助范围。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工公寓,定向租赁给落户农民工和其他外地落户人口。对于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落户农民工,通过政府对商业银行补偿的方式,采取降低首付款比例,延长还款期、契税和利率优惠等政策给予扶持。

据《法制晚报》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那些让爱情变味

年终奖,你不得

尚权刑辩律师公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