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000931)(000931)今日公告,公司收到福州省福州市中院传票,福建汇海建工集团公司因工程款纠纷起诉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同时起诉。本案将于2010年7月8日开庭审理。
汇海建工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2069.7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24万元/月(按年利率5.9475%计算自2002年4月18 日起算直至付清为止),误工费等20万元。
2000年,中关村与福州华电签订合作开发“友谊大厦”协议,同年,与汇海建工签订协议,约定由汇海建工垫资承建工程,中关村收取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综合管理费。(向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