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光大证券获准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0年05月27日 10:05字号:T |T

光大证券(601788)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获准设立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公告,该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计划推广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10亿份,存续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10亿份。计划参与人数上限为200人。单个客户最低参与金额为100万元。

公司为计划的管理人,光大银行为计划的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公司将在上述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在计划说明书设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的推广、设立活动,并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那些让爱情变味

年终奖,你不得

尚权刑辩律师公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