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消费方式颇受商家和消费者青睐,大到球会、商会、健身俱乐部,小到美容美发中心、洗车行、书店,商家们纷纷推出自己的会员卡,以吸引顾客的眼球。但是记者日前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采访发现,由会员卡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还有些商家借此非法敛财。
海淀某小区的张先生前不久兴高采烈地开上了新车,并且迅速地给他的爱车办理了洗车会员卡。办理会员卡本来是件让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好事,没想到张先生却因为办卡办出了烦恼。原来他的会员卡没消费几次,洗车店就关门歇业了,老板也不知去向,卡里的余额1420元打了水漂,更别说当时办卡时商家承诺的洗车积分优惠了。张先生办卡不仅没办出方便,反而受了一肚子气,最终他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起诉至海淀区法院。法院受理后,穷尽了多种送达方式与被告联系均未果,最后通过人民法院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依法缺席判决洗车店给付张先生会员卡内剩余金额1420元。
□法官提醒
看到优惠也要看到风险
本案中,张先生办的会员卡其实是一种预付费的消费方式,持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这可以看做持卡者已经履行了未来付款义务,经营者在收取了费用后要履行其相应的服务义务。预付费出现的初衷是作为一种新型的促进双方互惠互利的消费方式,对经营者而言有利于保持稳定的客源,对消费者而言可以享受因对于经营者信赖与支持而产生的价格优惠。当然互惠互利要基于双方必须都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去履行合同的这个前提。如果经营者恶意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那么将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大麻烦。
法官在审理这类会员卡纠纷案中发现,经营者转让店面后消失不见的现象比较多见。在服务行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经营者流动性往往很强,一些经营者可能因为自身原因如经营状况不佳、经营地点不理想等原因不再继续经营,没有及时通知或者根本不想通知持卡消费者就将店面转让。持卡消费者被蒙在鼓里,仍然手持余额不低的会员卡,却再也难以得到相应的服务。即使起诉至法院,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却常常在经营者消失许久后才得知其消失事实,并且法院在向被告送达时也存在一定难度。
办案法官发现,很多会员合同不规范,办理会员卡时有的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甚至大部分根本就没有签订合同,仅是消费者交纳了一定费用,经营者出具收据以及一张会员卡便完成了整个办卡手续。在庭审中,有时消费者提交的证据只有一张收据,简单载明交纳费用多少,没有标明这笔费用具有的用途。
所以法官建议,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一定持理性态度,合理分析自身需求,看到会员卡具有优惠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可能在未来履行不能的风险性。如果认为确实有办理会员卡的必要性,要综合考量经营者的资质、实力、口碑,选择“靠谱”的商家。此外,还要注意办卡手续的完整性,签订合同的规范性,明确合同中权利义务,比如消费方式、时间以及是否可与其他优惠共享,重视违约责任条款的确认,为今后出现纠纷作为依据。如果遇到涉嫌诈骗的经营者,应及时报案,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他人利益继续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