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章伟聪 记者袁玮) 开“克隆”车非法营运路遇检查,为逃避处罚将执法人员顶翻在引擎盖上疯狂逃窜,最终在高架道上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致引擎盖上的执法人员身负重伤。近日,被告人姚权被长宁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9.54万元。
老侯是一名交通协管员,今年2月4日下午,他与同事小李一起在虹桥机场南引桥处协助公安人员检查。当检查到姚权驾驶的车辆时,持假牌照和过期营运证非法营运的姚权为逃避处罚突然加速逃离现场,站在前侧的老侯一下子被顶翻在引擎盖上,小李也被带倒在地。姚权驾车顶着老侯,在车流中左躲右闪迅速逃窜。这一幕被驾驶白色宝马车途经此处的徐小姐看到,徐小姐觉得这样会出人命的,便加速追赶,并在超车后慢慢减速挡住车道,希望这样可以迫使姚权停车。然而,一心想要逃跑的姚权并未减速,终于在延安高架上匝道近外环线分流处,“黑车”撞上了“宝马”。老侯受伤,宝马车受损,姚权则弃车逃跑。
随后赶到的同事们火速将老侯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老侯右腿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右侧腓总神经和胫神经损伤,经住院治疗51天。最终,老侯右大腿总下肢被截肢,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损伤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五级伤残。被撞受损的宝马车发生维修费用2.4万元。2月5日凌晨,姚权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20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姚权提起公诉。
近日,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姚权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但同时辩称,自己不清楚被害人是如何倒在引擎盖上的,因为被害人挡住了自己的视线才导致撞车的发生。法庭认为,被告人姚权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解并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遂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