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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住房“限购令” 福厦“双城计”显调控决心

2010年10月12日 09:13字号:T |T

10月1日与10日,福建的厦门、福州两城市政府部门接连下达城市居民住房“限购令”,显现杀跌高房价的决心。其中福州“限购令”与此前出台的深圳版本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堪称目前大陆楼市最严厉政策。

11日,中新社记者走访数家福州开发商,他们均表示,福州楼市强震已来,“银十”彻底无望。

根据福州市新出台的房价调控补充细则: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细则还规定,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

同时,福州市还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此前,共有北京、深圳、上海、厦门、宁波等城市推出了不同版本的“限购令”,其中福州版本与深圳版本有着相似的严厉,深圳“限购令”出台后引发楼市“地震”,头一周成交量应声下跌六成。

相较福州的“限购令”,厦门的政策稍显温和,新政并没有考量购房家庭原有住房套数,而是一切重新算起。其政策主要规定为:1日起,厦门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福厦“双城计”显现福建调控楼市的决心,福厦两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向外界表态时均有这样的字眼:“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进一步表明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和信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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