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庆期间上海房地产调控细则的出台,不少城市的房地产调控细则已经全部面世。纵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厦门六地的房地产调控细则,虽然各地有所不同,但“限购令”、“税率”、“土地供应”等关键词频频出现。
南京:经适房价不超商品房价六成
近日,南京市出台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经适房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的60%,中低价商品房不超过同地区商品住房成交价80%。据悉,该办法将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济南:公积金首付提至三成
自10月1日起,在济南购买自住普通住房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20%恢复到30%。山东其它城市职工如果在济南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福州:年内一户只能买一套房
10月10日至12月31日,福州市暂时实行市内户籍居民家庭仅可在福州市五城区内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时,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属于家庭唯一住房时,进行减半征收契税;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者,按1%税率征收;而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将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宁波:暂停外来者购房
浙江省宁波市9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亦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同时,无法提供在宁波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购房。
无锡:二套以上契税3%
无锡日前出台商品住宅有关契税新政策,对二套以上住房全面实施3%的税率。即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仍按之前的1%征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144平方米),且该住房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征收契税。其余均按3%收取契税。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