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因犯盗窃罪的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晚和4月20日晚,张某某和谢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另案处理)驾驶张某某的面包车来到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在该县盗窃铜线49米,自耦变压器(钢线圈制)3台,防水线141.7米。4月24日晚,张某某、谢某某又伙同犯罪嫌疑人赵某到武川县上秃亥乡一砖厂盗窃,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而作案未遂。
武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和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私有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张某某在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盗窃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作案工具面包车被依法予以没收。
名词解释
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完毕或被赦免后,在5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