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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会诊"高药价:医务人员待遇或将提高

2010年05月28日 16:35字号:T |T

人民网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贾玥) 卫生部于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药品采购要选“质优价廉” 据悉,全国所有省份目前均已建立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网上采购平台,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卫生部强调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修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将于近日发布。

严格规范处方行为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卫生部称,要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

同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行贿企业按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 卫生部在会议中明确,将继续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等措施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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