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的通知,这份通知虽然只有300多字,但意味着中国终于完全实现了税收制度内外统一。“一般大型外资企业集团,一年增值税都在1亿到2亿,那么如果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后,他们将比过去多交1000万到2000万。”一位地方税务官员说。
此前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中国先后统一了车船税、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和房地产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是中国税制内外统一的最后一关。
中国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台了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为当时城市建设和扩大教育经费提供了有效来源。此后,为了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一优惠措施持续了16年。
根据最新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照7%、5%、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