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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将招投标、采购中有不良行为者“拉黑”

2010年10月25日 09:44字号:T |T

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1日公布的一项最新文件称,企业如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存有不良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而根据同一政策,被被列入“黑名单”者将在银川市丧失市场准入资格1年至3年。

据银川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兆元介绍,将于11月1日实施的《银川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不良行为处置办法(试行)》规定,凡是因有商业贿赂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列入当地行贿犯罪档案。如果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有影响市场秩序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不良行为,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办法》称,凡是被行政监察机关认定的行贿行为、检察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以及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行贿犯罪的,将进行3个月到2年的公示。存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还将由相关部门记入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

据统计,自银川市今年4月起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以来,全市已开展行贿档案查询逾1775人次,1家企业由于行贿档案“有污点”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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