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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楼市税费转嫁

2010年05月29日 10:10字号:T |T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若干计税问题。有关专家指出,土地增值税将和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一起,形成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

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是国家用税收方式从源头控制土地供应量、防止非法圈地的重要措施,也是楼市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有专家担心开发商会把税费转嫁给购房者,不利于遏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

在上一轮房价暴涨时,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措施。2006年底,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全面清算土地增值税。其中列出了七种必须以及可以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开发商整体转让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销售率已达85%,项目三年未销售完毕等。但随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该措施未能执行。

有意见认为,今年税费转嫁的空间和效果不会太大。以往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开发商转嫁税费不会对销售产生影响。但从今年房产新政实施一个月的情况来看,信贷等严厉政策切断了炒房资金链,交易量锐减。在交易低迷的情况下,房产商转嫁税费的可能性不大。不过,专家还是提醒监管部门切实关注这一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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