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星)5月28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根据省政府201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省级收入预算调增债务收入65亿元,省级支出预算也同时相应调增65亿元,其中,安排省级额度为31.2亿元,转贷市县额度33.8亿元。省级支出具体项目包括:一般预算支出调增4.4284亿元,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调增26.7716亿元。调整后,我省省级预算收入由80亿元增加到145亿元。省级预算支出由239.6亿元增加为304.6亿元,减去转贷市县33.8亿元,调整后省级实际财力为270.8亿元。
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尽快将债券资金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督,严禁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债券资金;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支持和督促政府管好、用好债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