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中净菜标明的“净重”,实际上往往是连着托盘一起称的重量
买了一斤20元有托盘包装的牛肉,其实你的牛肉并没有一斤,而是连同托盘才满一斤。换句话说,超市把托盘也按每斤20元的价格卖给你了。
近日,记者对福州多家大型生鲜超市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这种托盘收费的现象在福州不少超市都存在。
近日在杨桥路某大型超市,其销售的带有托盘的生鲜产品,只是在计价标志上表明重量。比如芥兰单价为13.6元/kg,重量为0.295kg,通常用于包装生鲜的托盘重量在4-8克,最终售价为4.012元,其中就包含了0.05元的托盘价格。
在福新路某超市,虽然带托盘的蔬菜、水果在称重时都有扣除托盘重量,但超市内销售的熟食商品,在标签上有标明净重量,经过称重发现,该“净重”包括托盘重量。如:滋味鸭翅,单价是45.60元/kg,净含量0.280kg,总价为12.77元,托盘价0.18元/个。
在五四路一大型超市,其生鲜区一份带托盘的三文鱼,由于三文鱼单价高达196元/kg,该托盘一个就价值0.7元。
据超市方面估计,目前福州大部分超市内提供的带托盘生鲜食品占比达3成以上,以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为例,每天带托盘的生鲜产品销售量在100份左右。
福州五四路一大型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超市按照净重销售带托盘的生鲜,那么就会提高生鲜的单价,结果还是一样的。另一家超市的管理人员表示,“超市是不可能做亏本生意的”。
福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物价局要求超市销售商品要明码标价,即标签上必须标明是毛重还是净重,如果标明是重量,那么就是包含托盘重量;如果标明是净重,结果却是包含托盘重量,那么就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可以保留购物小票、拍照取证,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
部分超市表态将整改托盘计费问题||||
“这样算来我家1年差不多要花100元用于购买托盘,太夸张了!”福州市民罗小姐看到本报昨日《超市托盘”搭着卖”》报道后,向本报反映,她每年白白在托盘上的花费有近百元。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商场没标明包装物价格涉嫌欺诈。
家庭主妇罗小姐一直以来都是购买带托盘的蔬菜和肉类,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般情况下每天她要购买两盘蔬菜和一盘肉。“蔬菜按照5元/kg算,肉类按牛肉单价40元/kg算,托盘按照4克计算,我每天至少要花0.2元钱【(10+40)×0.004】买托盘,一年至少要花72元(0.2×30×12)。加上逢年过节多买菜,我家一年要多花差不多100元买托盘,太夸张了!”
昨日,部分超市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阶段将着手解决托盘计重计费问题。
针对超市托盘“搭着卖”的现象,不少律师均表示,超市的做法不合理,涉嫌欺诈。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表示,消费者买的是蔬菜等商品,而不是托盘包装。“净菜”的单价应该指的是菜本身的单价,而不包含托盘的,不应该将托盘和商品一起称重。
“商家表示托盘的重量很轻,也占不了多少钱,但是不能说托盘重量轻就可以连着生鲜一起称重,正如之前超市购物不找零‘四舍五入’一样,也是不合理的。”王建徽指出。
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江发春律师则认为,如果商品要将包装物一同销售,必须在售价上明确标示附带物的价格,消费者愿意购买就购买。消费者购买商品要有价格知情权。
业内声音
解决“托盘”问题需要具体法规
采访中,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每家超市的电子秤都自带除重功能,只要事先统一设置即可实现去托盘称重。“比如统一一个托盘的重量,在电子秤上设置统一数,这也是规范市场统一的一种方式。”
也有部分超市表示,目前福州超市里的带托盘商品,有的是由各门店统一包装的,去托盘称重很容易。有的超市量不大,则由供货商统一配送的,剥离托盘重量要从供货环节做起。
事实上关于托盘收费问题,北京工商部门已规定市区所有超市必须扣除托盘重量销售生鲜,不仅如此,连超市里卷轴塑料袋都要扣除重量,即扣除0.5克的重量。
此外,从2008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的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净含量,不得短缺数量,不得拒绝消费者复核计量结果。也就是说,当地消费者在购物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去除托盘重量。
“目前福州相关部门并没有这样规定,这就存在有的超市扣除托盘重量后销售,有的超市却不执行,这样市场很混乱。”有业内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