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供暖还得缴费,这是咋回事?”近日,家住东太堡中正花园的刘先生对取暖费大为不解。
“我们小区的物业让我缴纳取暖费,但这里是分户供暖,我家不用暖,为啥还要缴费?”刘先生据此拒绝交费,但物业称即使不供暖,也需要支付50%的费用。随后,刘先生咨询了热力公司,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昨日,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代收暖气费,具体情况得问热力公司。 市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户提出停止供热的,应向供热单位提出停热书面申请,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供热协议后,停止供热的用户也应缴纳基本热费。根据《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供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基本热价无论是否采暖都要缴纳,根据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测算,基本热价比例暂定为50%。
为什么停止供热仍要收取基本热费,就市民的疑问,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收取这个费用,主要是考虑供热企业的固定成本,如锅炉、管道在供热过程中的损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