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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涉黄商铺“挂牌”,越看越像免费广告

2010年05月31日 09:50字号:T |T

前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常平派出所联同当地综治办、居委会等执法人员对东兴三街4个卖淫窝点商铺挂上“黑牌”,进行重点整治,并对附近6家涉黄商铺挂上“红牌”警示,以净化社会风气。(5月30日《广州日报》)

不能说东莞市政府开放了色情产业,也不能说东莞市常平警方打击黄赌毒的力度不大。新闻报道说“这些商铺因长期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已被警方查处多次”,但是为什么出现“屡教不改”的情形呢?

郑州市国土局面对开发商严重违规违法无动于衷,在受到公众质疑的时候竟然宣称:“开发商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或许此处,东莞市常平警方也可套用郑州国土部门的推诿辞令为自己辩护——商户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世界变化太快:给卖淫窝点商铺挂上“黑牌”就算“重点整治”了?对涉黄商铺挂上“红牌”警示就能净化社会风气了?——笔者怎么也读不懂,东莞市常平警方居然是如此“人性化”执法的。

其实,给涉黄商铺“挂牌”是警方打错了板子。因为商铺本身不可能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是利用商铺搞非法交易的人。你警方不查处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却拿无辜的商铺来说事,未免有点儿低估了群众的智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等,警方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而当地检察院、法院也可以公诉、判刑。如果把嫌疑人拘了、判了,那么商铺就要易主改弦更张。而实际上,商铺下一任老板未必也都从事非法生意。

给涉黄商铺“挂牌”,越看越像免费广告。挂了牌,或许更利于“客户”辨认。换个角度看,这些“挂牌”更像是警方给涉黄商铺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果查处涉黄仅仅是“挂牌”了事,那么这种举动不能不让人生疑。

“挂牌”净化社会风气,真的是逗你玩儿。如果“挂牌”就能使得涉黄商铺改邪归正,那么不妨将此项“挂牌”的创新推广到其他领域:只要全国所有商铺都“挂牌”,就能消灭违法犯罪。公、检、法、司将节约大量资源,那是多么值得欢欣鼓舞的事啊!问题是,这可能吗?

不是东莞市常平警方无能,而是当地政府太“暧昧”。不可否认,东莞色情产业为当地GDP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确实拉动了内需,也促进了经济增长——这,才是“这些商铺因长期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已被警方查处多次,但仍屡教不改”的症结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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