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的新科政协委员叶文学涉嫌隐瞒其劳教经历,顺利成为政协委员一事,得到叶文学的正面回应:他承认曾接受过劳教,并从来没有隐瞒过这段经历。但深圳市委统战部有关人士则表示,接受过劳教的人员可不可以当选为政协委员,目前仍未有定论。
政协委员是一个社会政治身份,有过劳教经历无疑是一个丑闻性的污点。在国外,议员如被曝出“历史问题”,那是必须要向公众解释个清清楚楚的,而即使这样,仍有遭弹劾的危险。深圳这位据说有过持枪抢劫、被劳教记录的新政协委员,显然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推荐叶文学做政协委员的深圳总商会认为,叶文学近年来一直用实际行动对社会做出很多贡献,既被媒体广为报道,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叶文学有劳教的经历,但是不代表他就失去了成为政协委员的资格。 是的,一个人的曾经失足并不能代表他的现在,也不应成为其一生的阴影。然而我们不放心的还不仅仅是新政协委员的劳教经历,而是他有没有参政议政的素质与能力。人民政协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协委员担负着重要的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责任,严格地说,委员应属于政治家角色的一种。显然,企业家不等于政治家;对社会贡献大,只能说明他的创造能力与经营水平,这与参政议政能力没有直接联系。然而,现在的政协委员推荐制度中,不论有无明确规定,这种政治家的角色常常被当作一种荣誉和奖励分配着。有些人,昨天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大家既不熟悉更不了解的人,而明天他一旦成了冠军、明星,或是有突出贡献被奖励,那么他马上就可能“获赠”一顶政协委员的桂冠。而在地方基层,企业大一点、资产多一些,很多都可以成为政协“吸收”的对象。有些企业主连政协的基本职能都说不上两句,也不参加会议,更不要说提案,但他们却深知“委员证”的有用,因此在有些人眼里,委员就是地地道道的荣誉与特权,包括很多黑道人物;不少被揪出的黑老大,不是“委员”就是“代表”,显然,那一顶顶桂冠大多都是赠送的、奖励的———他们能参什么政呢? 有“历史问题”,受过劳教的人,未必不能担任政协委员,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改造”二字的意义———人是可以改造好的,且改造好了的人应当拥有公民的选举与被选举权,那么理论上说,当政协委员可能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政协委员”如果总是被当成荣誉和奖励来“发放”,这样推荐上来的委员,能否不辱使命地代表我们参政议政,这是最令人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