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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签地产代理资格互认

2010年11月04日 09:58字号:T |T

金融界港股11月4日讯 据港媒报道,讨论多时的内地与香港地产代理资格互认,昨日终达成协议,首阶段用5年时间进行测试,明年开始会于内地各省及香港,分别安排300个地产代理进行培训及考试,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下称「地监局」)强调,资格互认的门槛颇高,加上首阶段属试验性质,不会对市场造成混乱,亦不会增加行业间的竞争。

地监局与中房地产估价师与房产经纪人学会(中房学会),昨日签署协议书,以落实有关内地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的安排,地监局主席陈韵云表示,首阶段用5年做测试,明年开始接受申请,会于内地及香港,分别安排300名地产代理进行培训及考试,而第2、3年则200人,第4、5年则未决定人数。

港地监局强调两地考试一样

她又强调,两地的考试水平一样,不存在不公平,而两地资格互认,亦不会令竞争加大,反会令市场更阔,创造更多商机,而地监局亦会作好准备应付各种情况,两地的代理则归各自所属的监管机构规管。陈韵云再指,若内地代理具有在港资格,内地客来港购买物业时,就可以有一个更全面的地产代理服务。

地监局行政总裁余吕杏茜补充,资格互认中的内地代理资格属全国性通行,但香港代理要取得资格互认需要一定条件,包括必须为地产代理(E牌)、拥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无犯罪纪录,而曾参加持牌进修分数的可获加分。有业内人士指,这个门槛属于「超高」,预料全香港3.3万多个代理,只约3000人符合资格,不足10%。

中房学会:助加强两地交流

昨日签署协议书的场面热闹,除一批代理高层外,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地监局成员洪小莲,以及发展商爪哇、盈大、嘉里、长实、信和等均有派代表出席。中房学会会长宋春华表示,希望互认资格能进一步加强两地的交流合作,实现共赢,而内地去年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共8.6亿平米,发展潜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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