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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修改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集体土地有望流转

2010年11月07日 00:11字号:T |T

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深圳特区报4日报道,11月2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全文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改建议稿),向社会各界征求立法意见。《条例》在土地產权方面,建议允许集体土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允许集体土地在一定的制度約束下流转起来,或将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实际利用权分离开来,对实际利用的土地进行价值重估,并允许集体土地的实际利用价值体现在股份合作公司的资本价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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