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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2010年11月08日 09:19字号:T |T

浙江台州最近出现了一个新鲜事物:“房票”。有许多楼盘须凭“票”才买得到,“房票”的价格便宜的要五六万元,最贵的要几十万元。一位当地房产中介披露,一部分拥有“房票”的人,就是一些管理部门的人员或关系户,开发商为了和他们保持好关系,就将好的房源留给他们(11月6日《新京报》)

越是紧俏的好东西,权力越是有自肥的寻租欲。有资料显示:以低价购房、投资等新型受贿方式在近年的国土系统贿赂案件中表现突出,由于房价地价的快速上涨,使得2009年国土系统贿赂案件涉案金额暴涨,90%以上是大案,个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大案已司空见惯。“房票”这回事,形式上是“雅贿”,内里还是贪腐贿赂的那一套。

有人说,房地产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的食物链就有多长。这话可能略显夸张,但结合这些年房地产领域的腐败窝案来看,也不算空穴来风。工商、土地、房管等职能部门掌控着审批或监管的权力,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审批、项目选址、调整容积率、产权登记……一旦责任虚化、权力实化,在手续繁琐、程序庞杂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公权环节的私欲,都可能膨胀成一张张暧昧的“房票”。

可见,房票的背后,对应的无非是那些久被诟病的顽疾:譬如土地领域权力设置过分集中,缺少强有力的监管体系,行政作为不够公开与透明,特别是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权力运行制衡和纠错制度不健全等。

查处“房票”上的猫腻,不能停留在肃贪的层级———唯有看管好权力,“囤房”的私欲才不至于轻飘飘落地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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