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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两律师伪造证据导演假官司被判刑

2010年11月08日 18:30字号:T |T

正义网浙江11月6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西剑法)因导演假官司,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徐敏和他的同事律师贺俊昨天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一年。同案的郑永标、何黎鑫也分别被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半。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杭州居民张某通过中介,与何黎鑫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何黎鑫将杭州西湖区桂花城春晓苑的一套房子以204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夫妇,张某夫妇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59万元后入住该屋。

后因房价上涨,何黎鑫觉得房子卖亏了想反悔,他咨询了律师朋友徐敏后,决定采用虚假诉讼的方式使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何黎鑫找来亲戚郑永标,与他签订了一份假合同,合同的落款时间,故意定在与张某夫妇所签合同之前,接着,让郑永标向法院起诉何黎鑫,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郑永标。

徐敏后来还安排所里律师贺俊作为郑永标的诉讼代理人。就这样,何黎鑫不想卖的房产过户到了郑永标名下,一转手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张某当然不服,向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请抗诉。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查出了真相。今年5月12日,法院撤销原来的判决,房产最终属于张某夫妇。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敏等人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敏、贺俊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另外两人作为执业律师,却违背事实,公然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妨害了正常的诉讼活动,两人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一年。

另据浙江省检察院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至今该省已有9名律师(法律工作者)被查处,根据现行法规,律师一旦被判处刑罚(包括缓刑)都将被终身禁业。

作者:范跃红 西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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