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0日开始对大白菜、上海青、豆芽菜和空心菜等4种主要蔬菜实施“限价令”。至11日,福州6家主要超市的80家门店全部将菜价调至政府指导价之下,4种大路菜的降价幅度两日间普遍达到15%—50%。
限价令是纯粹的行政手段干预,虽然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后续发展如何,却未必理想。尤为严重的是,这种办法本身有“头痛医脚”的不对症,结果不但治不了病,甚至会带来更为严重的负面效果,禁令流于形式或失去效力,公权力的形象也会受到破坏。
蔬菜价格上涨过快,是物价上涨的缩影。先前,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当前物价上涨是流动性过剩引起,具体有货币发行过量、天灾等临时性的因素、农村的生产资源相对减少,农村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热钱炒作四大原因。在物价整体推动下,蔬菜的上下产业链都在疯狂涨价,单纯采取行政的价格干预,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一方面会“菜低伤农”,进一步压缩菜农的种菜积极性;另一方面会因为限价导致部门菜价过低,影响流通环节的积极性,在趋利性的市场规则下,容易使大白菜、上海青、豆芽菜和空心菜的市场供应减少,甚至到无菜可卖的程度,最终受损的还是市民的利益。
本来,治理非理性的菜价,政府应采取更为理性的手段和措施,比如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利用税收、法律、财政等综合手段积极应对。比如对炒价等行为,进行法律层面的追究,对违法者进行惩处;对于菜农,可以采取加大补贴,降低其种植成本;对于销售、流通等环节,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等办法,降低销售成本;对于城市低保和贫困人口,可以实行特殊物价补贴,增加他们的购买力,降低菜价上升带来的支付压力,一定程序上保证生活质量。特殊时候,还可以投入国家储备菜,或者发售平价菜,以平抑价格,满足需求。
可以说,限价的想法很好很纯洁,做法却好傻好天真,既破坏了供应的平衡与稳定,首先招致以菜农为代表的群体的不满意,又会因为价格的反弹和市场供应不足引起消费者和市民的不满,落得个“两头讨不好,两头不是人”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