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近来360与之间的兼容之战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极大兴趣。日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对外公布了包括对扣扣保镖等软件的法律分析报告,报告试图明确外挂的含义、种类与范围。
餐饮行业涉足电子商务课题组认为,结合技术特征分析,在我国成文法中,所谓外挂,应是指那些通过在权利人软件中嵌入新软件或程序的手段,违反《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七)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四)项的行为。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所有未经权利人许可,破坏权利人对网络游戏产品的技术保护措施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当然,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现实中确实存在许多软件保护法律明确授权范围之外的所谓良性外挂程序。这些外挂程序既方便了广大的网络使用者,也无害于软件权利人,并且还促进了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这些可以称之为"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是国家未来制定、修改网络相关法律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需要在法律中增设良性外挂与恶性外挂的区分标准。
课题组还认为,由于扣扣保镖特别针对开发,只对QQ发生作用,并通过将自己的主要功能模块加载到QQ运行进程,拦截QQ进程的系统,修改QQ软件客户端,改变QQ软件部分功能,因此,可以说扣扣保镖完全符合国际上对于外挂程序嵌入特征的一般界定。
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日前举办的“网络环境下侵权热点问题”主题研讨会上,针对近期的360与腾讯之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隐私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包含个人信息、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生活安宁。涉及隐私问题,一定是跟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关的信息。360提出腾讯侵害隐私权,从整体行为来看,是有恶意宣告他人侵犯隐私之嫌的。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秘书长李德成认为,360通过远程控制用户数据的底层,影响QQ软件的升级,就使得QQ完全处于一种“裸奔”的状态,安全就受到极大的影响,这成为一种新的毁损他人商品信誉的方式。知名律师汪涌则呼吁司法应加强对这一方面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