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五年后,“熊猫债券”发展步伐或将加快。
11月16日,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表示,下阶段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开放进程将有所加快,发行“熊猫债券”的境外机构范围也将从主要为多边金融机构拓宽至境外普通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他是在当日出席全球债务资本市场研讨会时做出如上表述的。
在同一场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亦表示,债券市场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近年来,我们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内地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实践证明,债务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在加快市场成熟化和市场建设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也有更大的空间。”
扩大发行主体
“熊猫债券”是指外国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尽管诞生已经五年,但“熊猫债券”迄今仅发行过四次,逊色于债券市场的整体发展。
最早是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于2005年10月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最近一次发行是今年5月日本三菱UFJ银行,这也是外国私人金融机构第一次在中国国内发行“熊猫债券”。
对此时文朝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境内人民币市场对境外机构的开放进程将逐步加快。
“目前的熊猫债券主要是由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规模并不大。今后将扩展至信用级别比较高的国际金融机构,再发展下去,发债人将扩展至国际知名工商企业,今后也不排除发债人是信用级别一般的境外普通工商企业。”他说。
他同时表示,推动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应做好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处理好资本账户的开放和已募集资金的国内外流动关系问题;处理好境内外会计准则统一问题;处理好信用评级的建设问题。
不过,根据规定,国际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应用于中国境内项目,不得换成外汇转移至境外。“这点对多边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可能更容易,但对一般的金融机构则有一些困难。”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第一副总裁兼资本市场总监Horst Seissinger说。
瑞银证券董事总经理和债券资本市场部主管毕学文亦指出,为了推动“熊猫债券”的发展,境外机构在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募集的资金,应当既可以用于国内投资,也可汇出去。
“从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的角度看,引入境外投资者和发行人主要是为了活跃、扩大和完善资本市场,如何推进需要和市场参与者以及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只要市场需要且政府同意,就可以让愿望变成现实。”时文朝表示。
定价和风险对冲
对于“熊猫债券”的定价和风险对冲问题,与会人士亦有建言。
美洲开发银行高级资金主任Laura Fan表示,“因为我们的债券流动性不如政府公债,所以需要给予一定溢价,同时由于我们的信用评级很高,因此与政府公债的利差也不会过大。”
从中国第一批“熊猫债券”的发行情况看,亦是遵循上述原则。亚洲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2005年10月在银行间债市发行的10年期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3.34%和3.4%,都略高于当时10年期国债的收益率。
然而,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机构亦面临着利率和汇率风险,这给境外机构的风险管理带来挑战。
对此,欧洲投资银行美洲、亚太资本市场融资总监Eila Kreivi指出,境外机构在境内发债可用来对冲风险的工具比较缺乏,国内相关的衍生品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
实际上,国际金融机构已经可以通过一些利率工具对冲发行人民币债券的风险。亚洲开发银行曾于2009年12月再次发行10亿元人民币10年期“熊猫债券”,票面利率为4.2%。该行资金局副司库华敬东曾表示,将以基于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利率掉期,将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以对冲该期“熊猫债券”的利率风险。
针对在外国发行债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Seissinger则表示,从该行过去15年在日本市场的经验来看,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可以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路线。“先从最简单的产品开始,逐渐演变到更复杂的产品,同时与国内金融机构合作,以更快地融入国内市场,之后还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