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界定“不合理收费”更重要

2010年11月19日 12:22字号:T |T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部委和地方政府在把握好价格调整时机的同时,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有媒体获悉,发改委很快将公示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将有100项左右的收费纳入“不合理”范畴予以清理。(1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

100项左右不合理收费将被清除,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不过,不知道这些收费包括哪些,是不是包括了媒体一次次曝光过的天价复印费、天价拖车费、滞纳金等——其实,无论取消多少不合理收费,作为被收费者,我最关心的是如何界定“不合理收费”。只有在制度上界定清楚了,“不合理收费”才会得到制度性清理,而不会像韭菜那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旧的取消了新的又来了。

其实,一言以蔽之,所谓“不合理收费”,实质上就是“不合法收费”——不仅仅是道义上的不合理,根本要害在于其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收费。如果将“不合理收费”恢复其本来的名字:不合法收费。那就很明显了,税由法定,收费,从公众的腰包中掏钱,当然也必须由法律决定——每项收费都应有法律依据,所有不合法收费都该取消。这种对收费的裁决权,不是掌握着行政部门手中,而是由法律决定。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我是一个好网友

那些让爱情变味

年终奖,你不得

除夕不放假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