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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行使“生育权” 房产证不加名字不生娃

2010年11月22日 19:19字号:T |T

近日,最高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征求意见稿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了一定变化,在得知婚前所购房产有可能只属于购房一方时,已经怀孕4个月的玲玲(化名)向老公小陈提出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否则她就不生孩子了。原本小两口都为怀上宝宝满心欢喜,为了这件事,小两口和双方老人都“杠”上了。

上周三,小陈拨打婚姻热线说,其实夫妻俩感情挺好,压根没想过离婚分房产这些事,但是司法解释的意见稿一出台,老婆说她有危机感,没法安心生孩子了,他向专家请教解决问题的办法。

男方买房,女方装修婚前“署名”先闹意见

小陈和玲玲都是福州人,都是独生子女,小陈在装修公司当设计师,认识了在另一家公司当会计的玲玲。2008年,小陈父母为了儿子的婚事,掏出15万元,加上小陈的5万元积蓄,在鼓楼区按揭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双方开始商谈婚事。

玲玲家提出,按照民俗,男方买房,女方出钱装修,要求把玲玲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而小陈父母觉得男方就是“户主”,买房子时玲玲根本没出钱,装修就当女方陪嫁,没必要加玲玲的名字。玲玲父母虽然有些不高兴,不过婚期都定了,又怕为这事闹矛盾,就单独叫来小陈叮嘱了两句“房子我们也出钱装修了,女儿也有份”,听小陈拍着胸脯答应后,就点头同意了婚事。两人领证后,玲玲家出了12万元装修新房、3万元买电器,去年春天,小两口结婚搬进新家。

为防媳妇算计房子 公公名字上房产证

新房每个月要还3000元的房贷,直接从小陈的工资卡上划走,家庭生活开支主要由玲玲承担。

去年年底,玲玲收拾冬装,刚好看到小陈藏在抽屉深处的房产证,就拿出来翻看。这一看可把她气坏了,房产证上不但有小陈的名字,还有小陈老爸的名字。当晚,玲玲就质问小陈,小陈这才吞吞吐吐地解释说,当时结婚,玲玲父母说话有些冲,自己爸妈觉得亲家公亲家母还没嫁女儿就先算计房子,为了防止万一,小陈妈坚持要把老伴的名字也写上房产证。玲玲跟小陈吵起来。小陈说,这套房20万元首付里有15万元是自己父母支持的,万一小两口闹分手,也得给父母留下养老的钱,自己的那份都给玲玲也无所谓。

玲玲回家跟老爸老妈说起这件事,父母也挺生气。以前两边老人还喜欢凑一块打麻将,因这事疏远了不少,基本不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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