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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010年11月24日 11:06字号:T |T

部分公司因高价销售柴油受处罚

国家发改委23日透露,国家将抓紧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近日,发改委连续发文阐述通胀管控。发改委指出,当前要采取综合手段,抑制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势头,继续把价格涨幅保持在温和可控区间。除了法律手段,国家还将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为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加储备品种和数量,发挥好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价格补贴等手段的作用;行政手段包括必要时依法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发改委指出,当前要加大政府储备粮油投放力度,稳定农副产品供应,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安排好化肥淡季储备和生产计划,做好煤电油气协调工作;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等。

同日,发改委还公布了对柴油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罚结果。

据查,中石油、中石化个别地方分公司,以及陕西、山东的地方民营油品公司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国家发改委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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