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 晶)11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大会报告了我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其中违法建设、城中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据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晓林介绍,通过检查发现“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城乡统筹,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依法加强管理,城乡规划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监管,以重点活动和检查为突破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建设。例如,由城建环保工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共查处违法建设300多起,拆除违法建设30多万平方米。太原市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加强公开公示制度,注重公众和专家参与,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王晓林表示,“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难题,违法建设、城中村问题比较突出。检查组发现,违法占地开发建设现象十分突出,重点工程先施工后办证情况较多,小产权房、见缝插楼、少报多建、长高长胖等问题屡见不鲜。此外,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措施的缺乏,导致城中村问题与矛盾日益加深,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环境缺乏有效管理,以及就业、入学、社会保障、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使改造成本和难度不断加大,成为困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难题。对此,检查组认为今后要综合研究城中村改造规划政策,加大城中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