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随着铁路一些新规的实施,坐火车将有很大的变化。变化之一是儿童票提高了10厘米。变化之二是改签的问题。过去没赶上车的,两小时内可以去改签。现在不行了,没赶上普通车,车票作废,没赶上动车,可改签。
当然还有一些展望,比如有望实现“铁路一卡通”,有望动车“自助选座”,有望刷卡购票等等。
一系列的新规中,儿童票获得积极评价,“有望”是还未变现的。其中争议最多的是“改签”的规定。
关于改签,原来的规定是,开车之前可以退票,手续费20%。开车之后不能退,但能改签。
新规中,有两个最显而易见的疑问。一是人晚点了,票作废,如果车晚点了怎么办呢?二是为什么没赶上普通车,票就废了,没赶上动车,就能改签呢?
新规不解释,乘客只能自己揣摩。比如问题一,也许是火车想培养人们的守时习惯,但为何赶普通车的人不能不守时,赶动车的人就可以不守时呢?而问题二,或许是给动车更多的机会,但非常明显,这种机会是不平等的。
就改签一事而论,铁路部门与乘客究竟是什么关系?以火车票为凭证,应当是合同关系,是一种协定交易。协定交易嘛,什么样的规则都可以接受,比如我们非要约定开车前两小时上车,没什么,只要双方约好就成。
但是“人误点,票废掉,车误点,无惩罚”的规定,或“一部分人废掉,另一部分人不废掉”的规定,恐怕都不是双方约定。合同订立和维系的基础,本是平等和协商。但是,从目前来看,并非如此。车票作为一种“格式合同”,当然不可能在售票时同每个旅客进行协商,但牵涉旅客利益的方面,应该是在听证之后确定,而不是铁路单方面规定。这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常识,但并未付诸实施。
曾有两会代表提出,铁路不应当作为垄断的最后堡垒存在。早在2005年,铁道部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然而,五年过去了,从退票费争议,到火车票实名制呼吁,从春运买票难,到如今改签新规,铁路上因垄断出现的种种情状,并未消除。
垄断带来的自说自话,当然会有这样那样的语病,但愿可由市场的手,修之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