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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价格违法威慑大于实效

2010年12月01日 09:22字号:T |T

国务院为“稳物价”又放出一支利箭——将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从重处罚。11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用意很好,可查证起来很难。”11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提出疑问,“企业买货,库存起来,过一段时间再卖,是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农民把大蒜、苹果存冷库,至于什么时候卖,由人家自己决定,怎么认定是恶意囤积?与正常库存如何界定?”

“此举恰似放了一支箭,威慑作用更大于实际效果。”郑风田说。

与恶意囤积相比,对虚假信息的认定相对容易一些,但现在的信息发布有各种各样的渠道,他同时认为,企业信息发布渠道有待进一步纠正和约束。建议对上述行为的认定应有具体界限,以便于操作。 近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密集出台了多个调控新政稳定物价。尽管如此,仍不乏“顶风作案”的大户,物价上涨压力依然很大。

有人质疑,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制约机制,一些政策措施就会像用纸棍子打老虎。打压物价不如降低企业赋税、提高工资、给农民更多补贴等来得实惠。

郑风田的建议是,国家在抑制投机炒作,严惩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国家发改委认为,农产品是通胀的最大来源,72%的通胀来自农产品涨价。

但各种生产资料价格都在上涨,不让粮食价格上涨,农民的损失怎么弥补?在郑风田看来,不是把粮食价格打压下去就行了,这样做会伤害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种粮农民的直补要不要增加,值得讨论。现在对种粮农民的补贴,1亩地还不到100块钱,大概是80多块。本来农民就觉得种地不赚钱,都跑到城里打工去了,再打压就更没有人愿意种地了。

郑风田认为,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是,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从各方面增加农业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民的生产成本降下来。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应该有连续性,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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