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上一直热议的新疆资源税先行改革终成现实。昨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纳税额计算公式以及减免税情形等内容都予以明确。此举无疑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
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两部委昨日在通知中明确,于6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疆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税率。
根据规定,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需缴纳资源税。
此外,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将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实行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表示,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启动,标志着这一税种的改革有重大进展。据悉,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不过,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这一方式已经脱离实际,税负水平过低,造成资源过度开采和浪费。
今年可能进一步推广
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市场认为,继新疆试点后,资源税改革今年可能还将进一步推广。
山西证券分析师认为,去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研究资源税改革方案,今年则明确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从实际操作看,继新疆推广资源税试点,提高部分资源产品的税率后,今年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推广。
杨卫华也表示,已有中西部地区是我国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在新疆试点后,为公平起见,应尽快向更大范围铺开。资源税改革的呼声已经很多年,除了从价计征外,森林、草地、水资源等都应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