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公车逆向行驶,连续撞倒正在赶路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当场撞死3人,另2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12月7日《扬子晚报》)
这个秋冬,车轮下碾出的悲剧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河北大学校园内的血迹未干,西安药家公子却已驾车撞人并拔刀霍霍向伤者。这一次,局长、公车、醉驾、逆行、5人死亡等字眼重叠在一起。一出出脚本满是悲情与暴戾,公众也总在这样的生活中一遍遍体味着刺痛与无力。
最新进展显示,目前谷青阳已被批准逮捕,当地相关机构也正在努力善后。但关于此案,仍有三个疑问待解。
其一,局长肇事时驾驶的公车从何而来?恕我揣测,谷局长酒后驾驶单位公车想必也多半属于“私用”吧?如果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和监督检查,纳税人的血汗钱将继续遭受权力挥霍,任何领导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谷局长”。
其二,局长为何敢醉驾?按理说,官至局级的谷青阳不可能不知醉驾可能导致的危害。“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身为局长,很可能在平日就存在一些“小小的醉驾”,那么又何惧这一次驾驶呢?也可以想象,就算出事当天有人劝诫局长不要醉驾,也会被局长的一声“你懂个P”吓退。握权在手,刚愎自用,听不进好话,听不惯“杂音”是当今一些为官者的悲哀之处,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其三,局长的最终遭遇将会怎样?有媒体报道,安徽一国土局长肇事后,回家睡了一觉才去交警部门投案自首,让是否酒后驾车成为疑点(5月19日《新华网》)。虽然这种“区别对待”的规则在本案中已经不成立,但我对肇事官员的处理结果依旧略感担忧。河北大学事件发生至今,不少网友感到调查处理部门对李启铭的判罚依旧“犹抱琵琶半遮面”。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一次,“批准逮捕”会不会只是缓兵之计?
逝者已矣。以上三问,需要洛宁警方及有关部门给出正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