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实行居住证制度。仅仅在不久前,昆明就已实行了居住证制度,然而却是变味的户籍制度,据说在当地无居住证就不能找工作和居住,这明显与户籍管理无异。
一直以来,户籍制度限制了人自由选择居住的权利,早已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国家对于户籍制度的改革一直在继续,而改革趋势也越来越紧迫。而居住证只是改革道路中的一个中转站,它主要行使的是登记的功能,而非与户籍相似的管制功能,例如与工作、上学及购房福利制度相联系的居住证。因此,昆明变味的户籍制度显然违背了国家对居住证制度的本意。
户籍管制过渡的必经之路
国家在消灭商品自由市场时,主要策略是进行城乡分割,切断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商品经济联系,这是计划经济制度引起的,而户籍管制则是系列动作中的必然产物。早在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中,就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然而没多久又下发了另一份文件,表示要大力限制盲流。这里的盲流在社会中被广泛应用在农民身上,使农民城市化更加困难,而“迁徙和居住的自由”的权利再也没有出现。目前预备推行的居住证只是一个过渡制度,而在过渡中或有可能仍与部分福利相联系,未来如果真正实现没有一丝牵制的居住证制度,才有可能真正为中国经济带来有效发展的动力。
如今,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障碍的打通已逐步迫近,而户籍制度迟早要消失。因为商品自由市场的发展需要这些,而真正的市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平衡基础便是商品的自由流动,劳动力应根据市场法则来自由选择和流动。国家经济的深化不断进步,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将是目前较理想的目标。
户籍管制是计划经济实施下的必然产物,而居住证则是户籍管制过渡的必经之路,但却不能借居住证的壳实行二次户籍管制。根据昆明居住证草案规定,外地人在昆明市没有居住证,就不能找工作,也租不到房子。这分明是变相的户籍管制制度,侵犯了公民的就业权和居住权。也有人认为如果没有这些限制,就无法保证当地人的福利。实际上,如果看看那些取消户籍管制的国家,就明白这些并不是问题,只是走出这一步的过渡期比较长而已。比如澳洲境内人民能够自由迁徙,也并未出现管理混乱,本地外地拥有的是同种的权力。而其他大多数国家目前实行的户籍登记也只是登记,并没有与各种福利制度联系,不直接管制人口的流动。
反对变相的居住证制度
变相的居住证制度为某些地方官员带来了收益,有些人甚至趁机敛财。比如《惠州日报》曾报道有人办证收费153元,据说包括劳动调配费、治安联防费和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另外,《贵阳晚报》也报道有人办居住证收费120元,其实办证是免费的。
昆明的居住证联系着孩子上学、住房、医疗等,历史的脚步非但没有向前反而退后了,这完全与市场经济相左。如今走到这一步,只能说目前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漏洞,因此被部分地方政府曲解了一番,于是就有了如此的居住证制度。如果国家能够尽快将居住证制度的各项细则及功能制定下来,如同澳洲实行的统一银行账户,为了保证自我的信用度,就不会轻易违规或没有诚信,在有诚信的情况下当然不会混乱,同时各项福利制度实施相对更加容易,居住地不受限制也无所谓了。户籍管制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标志,是历史遗留的产物,只能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差异自然带来动荡,幸福感也随之降低,社会相应会退步。因此,眼前全国性的居住证不能成为历史的倒退,只有成为真正顺时代前进的城市化有序流动的工具,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见证。
中国关于户籍的一系列变革,充分展现了中国经济在发展中从根本模式的转变,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因此从户籍管制到暂住证,再到目前准备实施的居住证,这是必经之路,中途的“迁徙和居住的自由”虽然意图不错,但不是时候,因此很快就消失了。而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福利模式面临着转换,以及社会公平制度急需调整,希望将要到来的居住证是人民真正期待的公平的结果,让我们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芒露 作者系传媒业资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