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消息人士5月31日透露,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但是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
事实上,目前商业地产一直在征收房地产类税收,房产税是其中之一,该税种针对经营性用房(主要是商业地产)的保有环节征收。我国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多达14种,目前实际征收的有12种。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物业税开始实征,将很可能合并房产税等相关税收,不会重复征收。
该消息人士表示,国税总局去年底已开办了湖北、湖南“两型社会”房地产评税业务培训班。
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该培训班上明确表示,湖北、湖南将进行物业税的先行试点改革,要求试点地区从事试点工作的人员熟悉房地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并学会操作应用软件。
据接近湖北省发改委的人士透露,湖北省发改委此前在向财政部上报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在武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实施物业税改革,将相关税费进行归并,但土地出让金不会取消。
从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起,国家税务部门就开始着手物业税的“空转”研究。
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物业税“空转”分别在北京、辽宁、宁夏、重庆、深圳等10个省区市分三批进行。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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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或将率先出台房产税 起征点人均70平方米
知情人士透露,上海版楼市调控细则近期有望公布,万众瞩目的房产税条款很可能包含其中。
针对上述事件,业内人士杨红旭表示,“近期上海有可能出台地方调控细则,房产税有可能在细则中有所体现。”如果这样,上海就成为全国第一个推出调整后的房产税的城市。但这还是短期的、临时性的措施,为了抑制投机需求、稳定房价,就像北京“限购”一样,是国家允许的一些地方临时性地出台的一些限制投资需求的规定,这与调控方针一脉相承。
杨红旭分析认为,上海极有可能先对增量住宅征税,绝大部分自住性住宅(比如规定人均70平方米以内免征,就可以保护原有一套小二房,现新购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暂且都会免征,而且税率也会比较低,6‰左右比较合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房产税还可能会面向非本地户口和取得上海居住证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者征收。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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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物业税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说得再简单些,房产税的税基是房产的余值及原值减去折旧征收,而物业税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