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仲裁事业发展十年规划》的编制说明
盐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吴先国
尊敬的各位仲裁界同仁: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的安排,要求我委编制《盐城仲裁事业发展十年规划》
(以下简称《十年规划》),并在本次大会作规划编制说明的发言。现就规划编制有 关情况和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十年规划》编制的背景和基础
正确认识盐城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础,是制定《十年规划》的依据和前提。盐城仲 裁委员会自1996年12月组建以来,经历了初期创业、二次创业和跨越发展三个阶段。 盘点过去,截止2010年8月,共计受理各类案件2693件,争议标的额36.9亿元,近5年案 件和解调解率均在70%以上,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均在85%以上,其中2009年受案 数达618件,争议标的额为10.1亿元,结案率达97.5%。通过14年的发展,完成了新仲 裁制度在盐城地区的推介任务和内部机构、硬件设施的建设任务,具备了丰富的办案 经验和较强的办案能力,建立了一套符合盐城市情、反映仲裁优势的管理机制和工作 制度,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扩大,仲裁外部关系日益顺畅,为未来十年的发展奠定了 良好基础。更重要的是,我委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中,对仲裁 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推介仲裁制度的能力有了新的增强,公正仲裁案 件的水平有了新的提升,进一步积累了盐城仲裁事业超越发展的宝贵经验。
准确判断盐城仲裁事业发展的形势,是科学编制《十年规划》的关键。《十年 规划》分析了盐城仲裁事业未来十年面临的三大机遇和五大挑战。未来十年,盐城仲 裁事业与全国仲裁事业一样,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各级政府法制部门 以及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仲裁事业的发展,盐城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发展以及盐城仲 裁事业已取得的各项成绩等诸方面,均将成为盐城仲裁事业未来十年实现超越发展的 重要支撑。同时,现行的仲裁法律制度以及仲裁机构组织体制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 要,仲裁事业发展环境、发展手段和能力、人才培养体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基层仲 裁工作等方面存在着影响仲裁事业发展的缺陷与不足。展望未来十年,机遇与挑战同 在,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十年规划》正是基于对 目前仲裁事业发展形势的客观分析确定了盐城仲裁事业未来十年发展的总体思路。
二、关于《十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年规划》明确提出盐城仲裁事业未来十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 建设和谐仲裁、公正仲裁和高效仲裁为主线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服务的正确方向,切实履行《仲裁法》赋予的仲裁职责,增强实现超越发展的使 命感和紧迫感,做好为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盐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仲裁当事人服务 的工作;坚持从制度推介、案件质量管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现实问题入手,以扩大 仲裁服务领域、完善案件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平等的仲裁与当事人关系为 重点,更加注重投入与政策支持,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当事人双赢合作与社会稳定的 协调,更加注重仲裁社会资源和物质财富的积累;坚持致力于提升“二种能力”和提 高“五个水平”,进一步夯实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础,促进盐城仲裁事业全面、协调、 超越发展。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指导思想中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仲裁服务的三 个客体即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盐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仲裁当事人;二是仲裁需要 解决的三个重要问题即仲裁制度推介、案件质量管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仲裁的 三个工作重点即仲裁服务领域、案件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仲裁与当事人的关系; 四是仲裁工作中应重视的三个关系即投入与政策支持的关系,案件质量、当事人双赢 合作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以及发展与财富积累的关系。指导思想中还明确未来十年盐城 仲裁工作将致力于提升“二种能力”和提高“五个水平”。“二种能力”是指仲裁能 力、推介能力,“五个水平”是指案件管理水平、内部管理与服务水平、分支机构建 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及仲裁智能化和理论研究水平,这个指导思想将贯穿于
《十年规划》中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等全部章节。
《十年规划》确定了总的奋斗目标是通过十年的努力,把我委打造成为国家沿海 地区和“北上海经济区”乃至在华东片区具有相当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制度在盐城地区得以深入推行,各类市场主体普遍相信仲裁公信力并广泛选择仲 裁方式解决纠纷;办案能力不断增强,“三率”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仲裁人才团 队不断壮大且更具凝聚力,仲裁硬软件设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至2020年,使我委成 为全国标杆性仲裁机构。同时还明确了适格的具体目标。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总的目标的核心是到2020年,将我委打造成为华东片具有相 当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仲裁机构和全国标杆性仲裁机构。总的目标的其他内容将分解到 七个具体目标中,即确定“二种能力”提升到什么样的境界,“五个水平”提高到什 么样的程度。现重点说明以下四个重要指标的确定:一是反映仲裁能力的数据即办案 数均比上一年度增加25%以上,到2020年当年案件数超6000件。从14年的发展历史来 看,年均增长25%是一个不浮夸目标,预计2010年办案数可达700件并以此为基数计 算到2020年超6000件是一个可实现的目标。二是反映推介能力的数据即案件争议标的 额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30%,以2009年争议标的额10亿元为基数计算到2020年当年案 件争议标的额超100亿元。我委在2009年案件争议标的额就达10亿元,2010年1月至9 月案件标的额已达12亿元,随着盐城经济高速发展,沿海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和我委推 介能力的提高以及相应的配套工作的到位,通过努力完全可以达到平均每年增加10亿 元争议标的额的目标。三是体现分支机构建设水平的数据即分支机构“123”工程。
“123”工程的核心就是分支机构拥有1个秘书处自主产权的办公场所,200平方米的办 公区域和3个秘书处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案件数及标的额的逐年增加需要分支机构 正常发挥办案功能,同时也为分支机构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四是体现基础设施建设水 平的数据即建成5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和4000平方米的仲裁员培训中心和服务综合大 楼。实现盐城仲裁事业超越发展目标必须有强大的物质保障作为保证,同时仲裁收费 逐年增多,仲裁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需要一个有利仲裁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消 化渠道和表现方式。当然,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三、关于未来十年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年规划》第三部分提出了盐城仲裁事业未来十年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共 有8大类37个分项。简单的总结就是一句话——如何提升“二种能力”和提高“五个水 平”。现着重说明以下三个方面。
(一)关于提升仲裁能力问题。《十年规划》对常规的制度设计和机制构建均作出 规划,如案件目标责任制、案件会办机制、调解制度和保障体系以及质量评价、监控预 警机制等。特别强调的是《十年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盐城仲裁委将在发挥自主制定仲裁 规则优势和重组新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方面要有所建树并真正促进提升仲裁能力。
(二)关于提升推介能力问题。《十年规划》对推介工作提出许多创新的思路, 对仲裁推介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构设立以及估价奖惩机制等诸方面均确定了可操 作性的措施和明确的任务,有利于推介能力提升。《十年规划》特别强调,建立推介 成本与产生效益财务核算制度是推介能力不断提升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有利于形成更 为高效、科学的推介工作模式。
(三)关于分支机构建设问题。《十年规划》确定了分支机构人、财、物由秘书 处自主管理和有效监控的重建新思路,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分支机构在人员编制、办 公场所建设以及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工作。强调了分支机构重建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有针对性开展重建试点工作,为正式启动分支机构“123”工程做好有益探索。
四、关于未来十年的重点建设项目
《十年规划》第四部分列明了盐城仲裁事业在未来十年中重要建成的五个重点项 目,包括盐城仲裁办公楼工程、仲裁员培训中心大楼工程、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建设项 目、仲裁办案和业务管理软件升级与开发项目以及仲裁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等。这些项 目的建设任务均在《十年规划》第三部分均作了描述和安排,现将这些重点项目建设 任务独立成为一章节,反映了我委对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有着必胜的信心,同时分 别介绍了各项目的作用和意义、投资规模、开竣工计划时间以及资金安排等内容。
各位仲裁界同仁,以上就是《十年规划》编制的简要说明,敬请各位提出意见和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