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泉州仲裁委员会2011年——2015年五年发展规划》的说明
泉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 林庆扬
《泉州仲裁委员会2011年——2015年五年发展规划》是依据《仲裁法》和国务院 法制办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泉州仲裁委员会目前发展现状和泉州的实际情况,认真调 研,充分征求各位委员、各分会领导的意见而制定的。《规划》形成的过程,是认真 总结过去、全面谋划未来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广泛共识的过程。
一、《规划》制定的依据
《仲裁法》和泉州仲裁委员会发展现状及泉州当地情况是制定《规划》的依据。 泉州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成立以来,在泉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 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仲裁为民的宗旨,认真践行“和谐 仲裁”,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开展仲裁工作。六年来,仲裁委共受理案件782 件,其中2004年7件,2005年8件,2006年21件,2007年51件,2008年148件,2009年
155件,2010年1-9月392件,与2009年同期相比增长205%,案件数逐年稳步增长。受案 争议总额累计达3.4亿元,基本无案件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结合泉州仲裁的实际, 经过不断论证和调研,实事求是提出未来五年泉州仲裁发展规划。
二、制定《规划》的基本构想
泉州仲裁在2015年实现受理案件1000件以上,标的总额10亿元以上,进入全国仲 裁第一梯队。在所辖的各县(区、市)80%设立分会,并在重点行业、系统设立7个仲 裁分支机构,构建完善的仲裁网络体系。力争五年内在我市服装、鞋业、石材等重点 行业商会都设立仲裁分支机构,使泉州仲裁服务延伸到各行各业,合同文本规范率达 到85%,选择仲裁率达到45%以上。努力实现“二无”( 无案件被法院撤销,无不予 执行的案件),基本实现无当事人不满意案件,满意率98%以上。并基本实现仲裁员 队伍专家化、专业化。
三、《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由三大部分组成: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引领我委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共泉州市 委、市政府领导,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发展道 路,不断创新、提升,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备齐全、服务到位、优质 高效”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提出泉州仲裁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是一是受案数量和标 的额稳步增长;二是仲裁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是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四是办案质 量明显提高;五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把工作目标具体细化,明确提出宣传工作、网络建设、制度 建设、队伍建设等主要任务,详细阐述了完成每一个主要任务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对部分目标提出了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并明确提出完成各项任务所采取的发展思路和 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