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火车票实名制应尽快公布评估结果

2010年12月15日 10:25字号:T |T

2011年铁路春运将从2011年1月19日开始。铁道部表示,广州、成都等37地仍将实名售票,实名制售票范围与2010年相同,不会扩大。(本报昨日32版报道)

在去年首次试行之后,今年铁路春运“37地仍将实名售票”,这无疑是一个相当微妙的结果——火车票实名制既没有被取消,但同时也没有继续推进、扩大实施范围。而面对这样一个政策走向不明、立场含混的结果,人们难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火车票实名制今后将何去何从——究竟是从此停滞不前、最终走向终结,还是继续积累经验,以待更大范围的推广?

今年年初,针对“火车票实名制会推广还是取消”的提问,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曾表示,“要看试点效果的评估结果,目前中国社科院正在实施这一课题。因春运还没结束,评估尚无结果,而且评估结果也需要社会实践的检验,旅客的检验,媒体的检验”。

现在,时间已过去近一年,上一轮春运早已结束、新一年的春运即将开始,但上述决定“火车票实名制推广还是取消”的评估结果,我们却一直未曾看到,“旅客的检验,媒体的检验”更无从谈起,面对的仅仅是一个含糊其辞的“既不推广也不取消”的结果。这显然让人疑惑不解:社科院评估结果的详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在将近一年之后这一评估结果仍没有公之于众,该结果对于今年实名制的“原地踏步”到底产生了什么作用?

很明显,只要这些疑惑无法尽快澄清,火车票实名制的前途便不可能清晰明确,无论其前途是取消还是扩大,都将缺乏一个科学客观充分的依据,更不可能做到真正服众、取信于民。比如,实名制的利弊到底都有哪些,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进一步,这些利弊具体都是属于谁的利弊——是铁路部门自身的,还是铁路旅客的?

国务院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

进入第二年的“火车票实名制”,铁路部门在其决策、实施、反馈过程之中,是否严格遵行了上述国务院《意见》的要求,无疑值得认真检讨。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那些让爱情变味

从险资举牌谈股

年终奖,你不得

“法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