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住建部:租期内房东不得随意涨价
昨天,记者从住建部了解到,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并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办法》要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等事项。针对商品房屋租赁的行为,《办法》增加部分条款予以规范。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群租房),《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中国加强租房市场管理 拼租合租或遭处罚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新规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从明年2月1日起,房租出租者不得将原设计房间区隔开来单独出租,违反此规定且责令不改的,可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同时,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房东也不能单方面随意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