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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政策渐破户籍藩篱 公租房惠及外来人口

2010年06月04日 11:56字号:T |T

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之后的“第四房”将正式浮出水面。这一面向“夹心层”的保障房新品种,将惠及一些大学毕业生和在城市就业的外来人口。

上海正不断拓展住房保障“兜底”的范围。记者3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将正式推出公共租房住房政策,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至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

重庆市公租房主要出租对象是重庆市主城常住人口中的“3+1”群体:“3”指的是城区原住居民中的低收入群体,在主城区打工的外来农民工,在重庆市主城区工作的尚无购买商品房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市长黄奇帆表示,“我们不讲户口,而讲有没有工作,是不是常住,有没有稳定的收入,因此重庆的公租房是开放的。” 在31日开幕的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市长王荣指出,下一步深圳将着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并将住房保障拓展至中等收入家庭和人才群体。

江苏省公共租赁房将致力于解决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非就业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题。按照江苏省的设想,公共租赁房被定位为一种过渡性质的保障房源,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将是市场价的70-80%。

杭州市委市政府最近提出,保障房建设要从租售并举转向以租为主。去年以来,该市推出了“公共租赁房”。并且创新形式,推出了“租售改”三位一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赁房等“六房并举”的保障房新体系。杭州市2009年推出了经济租赁房政策,包括一部分非本地户籍居民的首批承租家庭已在去年年底签订合同搬入新居。

在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下,由于户籍的限制,外来人口因无法享受保障处于游离状态,规模庞大的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创业者成为大中城市的新“夹心层”,蜗居在条件艰苦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居民楼地下室中。近年来宁夏银川市按照分层次解决外来创业者和外来务工者住房的思路,通过“一元钱”廉租公寓等解决外来人口住房问题。

在许多城市,人们把中等收入群体称为“夹心层”。“夹心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像李园这样没有户籍的外来年轻人。他们中不少人因为忍受不了这种“上下不靠”的状态而只好离开上海、深圳这些热门城市。

在此情况下,多个城市纷纷推出“公共租赁房”解决外来人才的住房困难。由政府出资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的公租房将为他们提供稳定而相对廉价的住房条件。这些公共租赁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符合条件的人可续租更长时间。其租金则明显低于市场水平。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说:“上海的公共租赁房将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考虑到公共租赁房涉及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而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而重庆甚至把公共租赁房的对象拓展至“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只要在重庆无住房、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均可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5月也表示,最近正同相关部门研究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界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

李园对各地出台的公共租赁房政策感到欣慰,“这说明政府越来越关心我们这样的外来常住人口的实际住房问题,我希望能以合理的成本安定地住下来。”但她也担心,到时房源够不够,申请程序会不会很复杂,审批环节是不是很透明?她说:“政府建设保障房的决心让人感到欣慰,美好的蓝图应尽早化为现实,不要打折扣。” (新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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