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15分报道,日前,深圳摧毁了26个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窝点,据警方介绍,此次端掉的地下钱庄窝点中,每个钱庄日交易额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百万元,有时高达千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已超过127亿元。
目前,各地政府都对地下钱庄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那么地下钱庄有哪些危害,黑金漩涡如何才能"断流"?我们马上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请他为我们分析解答。
主持人:地下钱庄都从事那些违法活动,这些活动有哪些危害?
洪道德:地下钱庄肯定是没有经过国家依法成立的非法的金融组织,这样的金融机构我们可能把它叫做地下钱庄。它主要的犯罪活动一个是高息放贷,非法吸收存款,然后再对所谓需要资金的人进行高息放贷;另外一个主要的犯罪活动就是洗钱,对违法犯罪所得帮助洗钱,一方面是转移到国外去,另一方面在国内把钱洗白了,当然在洗钱过程当中他收取高额的费用。这两个方面都能够给我们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后果,金融秩序受遭到很大的侵犯,因此各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对地下钱庄都是采取一种高压,高姿态进行打压打击的态势。
主持人:目前我国的法律是怎样对待地下钱庄这种现象的?
洪道德:首先是肯定只要是非法成立的,一律取缔。在这个过程当中,地下钱庄在经营过程当中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我们就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比如说像洗钱罪,我们刑法就有洗钱罪,地下钱庄我们以洗钱罪进行处理;还有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是相应的相关刑事法律规定,触犯什么样的条文我们就会用什么样的罪名对他们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