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上海首次将非沪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010年06月04日 17:39字号:T |T

《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拟今后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不低于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 3日发自上海)6月3日,《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这是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首次将非上海户籍人口纳入范畴。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公共租赁房的准入门槛,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成为申请公租房的上限。

“廉租房是针对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者;而经济适用房是针对本市中低收入者,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有住房困难的人可以享受公共租赁房政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在新闻通气会上强调,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对象不局限于上海户籍,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人士也可以申请。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四条“准入门槛”: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是否在沪有稳定工作是考量的核心内容。”据李东介绍,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并强调,公共租赁房只租不售,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总年限暂定不超过五年。

租金水平如何确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暂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由各运营机构综合考虑房型、面积、区位等因素自主确定,并报区(县)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在房源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平方米-50平方米。采用多种渠道筹集,包括单独选址、集中新建;从新建、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中,经规定程序批准转化;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造;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等。

刘海生强调,公共租赁房“谁投资产权归谁”,鼓励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企业单位自建的公租房,政府将在土地出让金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征求意见稿还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今后凡新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商品住房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不低于建设项目住房建筑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移交给政府用于住房保障,其中合适的房源将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高级分析师薛建雄认为,在上海房地产新政细则未出,开征房产税、物业税呼声正高的时候出台公租房政策,有特定的意义。薛建雄分析称,一旦开征房产税或物业税,就会迫使出租房的持有者抛售房产,或因成本增加而希望将税费转嫁给租客,在目前没有较大专业租赁房供应的情况下,政府建公共租赁房市场,难免会被市场想象成为房产税出台做前期准备。

在3日的媒体通气会上,相关部门表示,不回答任何关于上海楼市细则以及房产税的问题。关于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进行,但没有透露具体时间。

(责任编辑:苏来兴)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那些让爱情变味

第九届尚权刑辩

马航MH17坠毁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