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委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无论是国内的或是涉外当事人均可就双方约定争议事项提交钦州仲裁委申请仲裁。当事人如果愿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在签订合同时加上仲裁条款,其标准范本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在合同中没有没仲裁条款的,也可以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协议:
因履行 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将争议提交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钦州仲裁委办公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幸福二区A栋二楼,电话:0777—28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