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合同纠纷调解处在长治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调解处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闫志强兼任,成员由仲裁委及市工商局合同科、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股的有关人员组成。
长治市合同纠纷调解处的成立,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仲裁委员会在调解合同纠纷方面的作用。调解处对有效加强合同文本的规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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