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仲裁委员会是由威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于1995年12月组建的专门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威海仲裁委员会现聘请有310名从事仲裁工作、律师工作、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或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及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专家担任仲裁员,其中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韩国国立群山大学推荐的仲裁专家。这些仲裁员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威海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内设办公室、立案科、审理科和宣传联络科四个科室,负责威海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业务工作。
威海仲裁委员会为方便当事人申请仲裁,在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分别设立了仲裁工作站,直接受理双方当事人都在本地的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