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全面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措施。经广泛听取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研究讨论,形成了此分析报告。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研究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对仲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克服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开创了威海仲裁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仲裁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案数量显著增长、服务领域逐步拓宽。截至2009年3月底,共受理解决2743起仲裁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9亿多元,案件类型涉及到市场经济各个主要领域,以2008年为例,包括21类合同及侵犯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对于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办案效率大幅提升。通过规范仲裁办案程序、加强办案制度建设,加强案件办理督查,严把仲裁立案关、组庭关、审理关、裁决关,确保案件办理公正高效,多年来,司法监督纠正率在1%以内,从当事人回访汇总的数据看,仲裁结果的自动履行率达到75%以上,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在2008年分别达到70.4%、65%,仲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认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升全民仲裁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充分借助媒体平台做好了经常性宣传。长年不间断在报纸、电视、电台上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仲裁栏目、析案说法等形式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深入走访单位企业做好了重点性推行。通过举行座谈会、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提升市场主体的仲裁意识。组织参加普法和理论研究活动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不懈做好每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仲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活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其他普法活动,开办法律研讨论坛等,扩大了仲裁影响力。
三是围绕大局强化主动服务,创新仲裁服务形式,推动经济科学发展。在全市信访、妇女维权等工作中引入仲裁机制,促进社会和谐,营造科学发展良好环境。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民商事仲裁工作。实行职能关口前移,将行业调解与仲裁机制相结合,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在规定标准内采取灵活的仲裁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解决纠纷的成本和负担。广泛开展仲裁法律确认服务,及时稳定财产关系,消除潜在社会矛盾隐患。在全市经济活动中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市场主体,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积极发挥仲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四是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实现依法规范管理,巩固科学发展基础。仲裁工作制度日臻完善,仲裁服务意识不断强化。以机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立起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模式;将仲裁为民、仲裁便民理念贯穿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坚持服务的合法性,提高服务的实效性。仲裁队伍结构全面优化,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加强。现聘有234名仲裁员,其中经济贸易专家占60%以上,10名仲裁员来自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和国外。仲裁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1%,具有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占30%,队伍结构基本满足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需求。在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分别设有仲裁工作站,在市工商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分别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庭”、“涉外民商事争议仲裁庭”,联合市工商联、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分别设立“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市保险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市房地产争议调解委员会”,初步建立起纵横相接的仲裁服务网络。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们经过不断学习、探索和实践,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得到了初步扭转,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科学发展观较好地贯彻落实到了仲裁工作的各个方面。但影响和制约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远未得到彻底解决,主要是先进仲裁制度与相对滞后的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和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工作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率低,仲裁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还不扎实;受案数量增长方式粗放,主要依赖于格式合同文本的强制规范,市场主体选择仲裁的主动性还不高。
2、仲裁服务领域还有许多死角、盲区,仲裁在市场经济各领域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仲裁对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3、仲裁的优势和特点不够显著,仲裁便捷、高效、灵活、和谐的优势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尤其是“和谐”的气氛还不够,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仲裁工作方式还没有完全融入市场经济,借助市场经济中介组织的力量不够充分;
5、机构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仲裁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培养使用,轻教育培训工作的倾向;个别仲裁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与先进仲裁理念的要求仍有差距,办案过程中有时受当事人、律师的影响;规章制度的落实也有不足,抓落实的办法陈旧,仍存在“文山会海”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深刻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从客观上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外部工作环境有待改善,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明显滞后,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充分。二是仲裁工作量逐年加大,维护和谐稳定压力加大,仲裁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仲裁办公条件与发达地区的仲裁机构相比明显落后,包括仲裁庭在内的办公面积也不足。三是全国层面上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仲裁法律制度本身需要继续完善,如中国仲裁协会的设立、仲裁法的修改、司法监督与支持等。
但从根本上讲,造成以上问题和不足在于主观方面的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用以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水平不高,没有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仲裁事业。
2、思想不够解放,开拓创新的能力不够高,习惯于多年形成的工作方式,求稳的心理较重,对事关仲裁事业科学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不够;内部创新精神不足,缺少支持改革创新的机制保障。
3、争先创优的信心不够足,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还不够强,谋划发展的眼光不够长远,对仲裁事业发展的规律研究不够,对与先进仲裁机构的差距分析得不够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视野不够宽,容易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更高的雄心壮志还较为欠缺。
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形成的共识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党组认为,仲裁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在经济建设方面,仲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在政治建设方面,仲裁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推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在文化建设方面,仲裁蕴含传统和谐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建设方面,仲裁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仲裁机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做到“三必须、十坚持”:
一是必须创新仲裁发展理念。1、坚持发展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增强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实现仲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的大解放引领仲裁实践,以改革创新的成果推动仲裁发展;3、坚持不争论、不议论、不空论,一心一意谋发展,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进一步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必须优化仲裁发展思路。1、坚持“服务大局”的方向,紧紧围绕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紧紧围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努力发挥仲裁的职能作用;2、坚持“仲裁为民”的目标,强化仲裁服务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仲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3、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发展仲裁,结合国情、省情和市情,充分考虑社会和仲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威海仲裁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仲裁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出适合威海仲裁事业发展新路子。
三是必须破解仲裁发展难题。1、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指导方针,不断提升全社会仲裁法律意识,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2、坚持延伸服务网络,不断拓展仲裁服务新行业、新领域、新空间,实现全面协调发展;3、坚持发挥仲裁灵活、便捷、高效、专业等优势特点,严格制度、规范管理、提升素质,提高仲裁办案水平,实现健康发展;4、坚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仲裁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有利于仲裁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稳定发展。
五、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举措
努力方向: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挥好仲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首要仲裁自身要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仲裁工作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仲裁工作要统筹仲裁制度推行宣传与仲裁案件办理,统筹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工作安排,统筹市区的仲裁工作和三市的仲裁工作,统筹重点领域的巩固和服务领域的拓展,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水平,狠抓办案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仲裁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做出积极贡献。
威海仲裁事业的科学发展要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考虑,探索适合威海地域特点、社会环境、人文特色的发展道路。威海市三面环海,海岸线长达985.9公里,海上交通运输、经贸往来频繁,这样的地理条件形成威海仲裁独有优势,有利于从海事仲裁的角度走仲裁专业化道路。威海市是著名人居和旅游城市,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旅游环境的建设一直方兴未艾,这些领域是威海仲裁服务重点。威海市位于东北亚经济区域核心地带,在区域内具有地缘、经济资源优势,多年来着力进行“三大基地”建设,对此要大力发展在加工制造业、旅游度假和农副产品出口加工领域的仲裁服务及国际商事仲裁。
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方针,更加重视强化服务意识、体现仲裁为民理念,更加重视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仲裁工作水平,更加重视创新发展机制、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更加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仲裁社会公信力,加快建设社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强的公正、文明、专业、和谐仲裁机构。
主要举措: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观念,增强抢抓机遇、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进一步深入系统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系统掌握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反思理论素养、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以及能力水平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尽快把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转变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注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把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收获转化为推动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行动、谋划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仲裁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是树立现代仲裁理念,强化仲裁服务意识。树立“公正、专业、文明、和谐”仲裁理念,包括确定一个核心、实现两重效果、塑造三好形象、树立四种精神、强化五项意识。其中,一个核心是指和谐,即和谐仲裁、仲裁和谐;两重效果是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好形象是指公正廉洁、优质服务、高效灵活好形象;四种精神是指专业、敬业、创业和乐业精神;五项意识是指为民服务、质量责任、规范管理、机遇发展和开拓创新意识。坚持仲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仲裁为民、仲裁便民贯穿到仲裁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服务与宣传推行仲裁制度相结合,提高推行宣传层次;服务与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相结合,提高办案水平;服务与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以服务为窗口,搞好形象建设;服务与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相结合,文明立案,文明裁决,接待工作“四个一”,仲裁办案“四个一样对待”。
三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民仲裁意识。首先要做到五个“坚持不懈”,即借助媒体普及宣传坚持不懈、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制度坚持不懈、向企业送法上门坚持不懈、加强市场组织协会合作坚持不懈、举行法制宣传活动坚持不懈。其次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推行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网络性、实效性,宣传推行方式突出多样性与贴近民众,使群众易于接受;宣传推行要借水行舟,加大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和市场经济行业协会的合作力度,并通过各市仲裁工作站、行业调解中心、仲裁员、仲裁联络员进行宣传,建立推行宣传的横向和纵向工作网络;要突出推行宣传工作的效益,避免浪费成本和资源,减少华而不实的大型活动。最后要做到两个“提高”,即着力提高格式合同仲裁条款完善率和合同争议仲裁机构选择率。
四是狠抓仲裁办案质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针对立案、送达、组庭、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和审批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公正、流程顺畅,以程序的合法和公正促进实体公正,以流程的顺畅提高办案效率,从程序上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的衔接,坚持办案督查、审限督促、办案情况通报、疑案案件讨论研究、案件评查制度,完善组庭规则、庭前合议制度、仲裁员的庭前谈话提醒制度;重视案件仲裁后的社会效果,坚持当事人回访制度和当事人、仲裁员意见反馈制度。探索建立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机制,协助当事人在财产、证据保全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时更加便捷,从机制上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精心营造和谐氛围,热心服务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真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让当事人舒缓情绪,使和谐融入于仲裁办案过程中;抓好仲裁调解工作,广泛开展调解技巧交流活动,做到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案结事了,从效果上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的全市主攻方向,与市科技局加强联系,在技术合同领域探索仲裁服务的途径,服务“三区”建设;围绕制造业、旅游度假和农产品出口加工三大基地建设,深入制造业、海商海事、渔业、滩涂养殖业、海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提供服务;围绕人居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中纠纷日渐增多,在这些领域要加大主动服务力度;在金融保险等资金密集型领域充分发挥仲裁专业化优势,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创造良好仲裁法制环境。
六是发挥仲裁优势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与具有调解职能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发挥仲裁灵活性、和谐性特点和诉讼不能替代的优势,探索建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新机制,实现仲裁职能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保持社会稳定。发挥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保险争议仲裁调解中心”、“房地产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服务作用,完善仲裁联络员制度,及时为市场主体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指导。完善仲裁机构与工、青、妇和信访部门的联系机制,积极参与他们组织的普法宣传和群众维权活动,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纠纷平息在基层。
七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服务能力。狠抓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培训教育和工作监督,努力提高仲裁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仲裁的质量和水平。严把仲裁员聘任关,提高遴选标准,严格遴选机制。完善仲裁员管理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合理配置仲裁员队伍结构。加强对仲裁队伍的培训教育,做到新任培训与继续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与经常培训相结合、普遍培训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广泛开展仲裁办案经验交流活动。切实加强仲裁办案工作监督,实行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工作测评,建立仲裁办案激励机制,促进仲裁办案能力不断提高。
八是注重协调配合整体联动,营造仲裁发展和谐环境。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发展经济和实现社会和谐的系统工程,加强对仲裁工作的领导;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贯彻实施仲裁法、推行仲裁制度、修订规范合同等方面为仲裁工作的开展提供及时、有效的部门服务。广泛联系社会组织,发挥中介服务作用,积极告知引导、帮助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深入走访各类市场主体,提高市场主体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仲裁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自身发展的能力。
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领导班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着眼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作风建设,保证领导班子高效运转、科学决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继续解放思想。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把思想从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在解放思想过程中展示才华,实现抱负。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党组议事制度,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队伍安全;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增强系统合力,集中精力抓落实,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科室和责任人,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帮助破解难题,建立落实工作反馈机制。大力弘扬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倡导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求真务实作风,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