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长春仲裁品牌知名度,吸引各界精英参与仲裁事业,创设仲裁员交流信息、研讨问题、拓展视野、扩充知识的平台,长春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8月20日下午,在市法制办多媒体会议室成功举办了首次仲裁员沙龙活动。活动由杨桢和高俊杰律师主持,19名律师专业仲裁员和各专业沙龙活动小组组长到会并做了发言,本会秘书长孙志彤、副主任马金芝、高凯和仲裁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由于是首次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仲裁办提前一个月对活动策划、仲裁员分组、主持人及主题确定、会议材料、通知协调、会务接待等工作进行了认真充分的筹备。经过深入思考和广泛征求意见,本期主持人高俊杰律师和仲裁办领导共同确定了一裁终局的议题作为沙龙主题。服务秘书在活动前将沙龙活动方案、沙龙活动调查问卷、会议通知等材料发放给了主持人和参加人员,部分发言人还提交了发言稿,大多数仲裁员对沙龙活动非常重视并且有备而来。
活动开始后,主持人杨桢律师首先发言说明了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然后主持人高俊杰律师介绍了选择本期主题的原因和发言形式。在本会的仲裁实践中,存在申请人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仲裁的现象。仲裁委员会如何理解与适用《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如何理解仲裁的终结性,在立案环节如何把握、在裁决过程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困扰本会的一个课题。几位主要发言人依次发言结合实际案例阐明了对于一裁终局的观点和看法。其他仲裁员进行即兴发言和自由提问,与主持人和主要发言人形成互动。各位仲裁员针对如何理解仲裁的终结性,如何界定“一事”的内涵和外延,创设“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目的,重复申请仲裁的处理方式,怎样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等问题都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并针对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展开充分讨论。尤其对于仲裁庭行使释明权是仲裁庭的权利还是义务等问题,还展开了辩论。会场气氛十分热烈,仲裁员们围绕上述议题自由畅谈、思考倾听、辩论交锋、分享经验,彼此不断交流和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经过交流研讨,与会的仲裁员提出了许多对仲裁实务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观点,并形成一定共识。一裁终局是仲裁的原则,主要功能是禁止当事人一事再诉,同时避免法院一事再理。当事人的诉权是否得到保护影响当事人在实体法上的权利是否可以获得司法救济,因此无论是从什么角度来理解和适用一裁终局原则,都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方法,而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在立案环节形式审查很难确定当事人是否就同一纠纷再次提起仲裁,所以立案环节可以宽进。主持人高俊杰律师对每一位发言人的观点都做了总结,并归纳了大家的一致观点,认为:要实现一裁终局本质上是实现裁决结果的公平公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而保证裁决的公正关键在于选任公正高效的首席仲裁员。最后,马金芝副主任讲话对参加此次活动的仲裁员表示感谢,希望各位仲裁员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多提建议。
沙龙活动结束后,到会的仲裁员对本次活动的评价很好,收获很大,都希望仲裁办能经常为广大仲裁员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此次仲裁员沙龙活动的成功举行,是一次有意的尝试和探索,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为今后定期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