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仲特色服务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纠纷发生之前,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履行,通过海口仲裁委员会就合同所涉及内容先行仲裁,并出具仲裁裁决书或者调解书;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即可根据我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具体内容直接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举避免了纠纷后裁决引发的争议和裁决过程冗长带来的低效率.
二、预防经济纠纷服务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期限较长的大标的合同时,将合同文本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据材料提前交海口仲裁委员会审查、保存,一旦发生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海口仲裁委将先行组织调解,并发出《履行通知书》;另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时,依法仲裁。此举措将仲裁服务延伸到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详见《海口仲裁委员会预防合同纠纷服务办法》)
三、支持仲裁案件中的律师代理费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庭将依法裁决,更大力度地保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