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仲裁委员会召开一届一次会议
5月17日上午,庆阳仲裁委员会召开一届一次会议,副市长、庆阳仲裁委员会主任刘秉宁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庆阳仲裁委员会章程》、《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和《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研究聘任了第一届首批仲裁员。
就如何促进我市仲裁事业的发展,刘秉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仲裁工作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仲裁制度的独特优势,准确把握仲裁事业的发展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经济秩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宣传和贯彻好《仲裁法》;要积极支持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的开展,充分保障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权利;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努力营造有利于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市一届庆阳仲裁委员会要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公道正派、素质过硬的仲裁员队伍,尤其是要精心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办案水平高、素质高、有威望的首席仲裁员;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仲裁工作的核心任务,确保仲裁的公正、合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刘一博)